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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维芝等3名学生做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信息来源: 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王维芝,学号08123540,该生休学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至今未申请复学。2020年5月12日学院辅导员联系该生告知不按期办理复学视为放弃学籍,王维芝表示相关情况已经知晓,自愿放弃学籍,同意学校按照退学处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柴登月,学号08123346,该生休学时间为2015年11月到2016年9月,至今未复学。2020年5月学院辅导员联系该生告知不按期办理复学视为放弃学籍,柴登月表示相关情况已经知晓,自愿放弃学籍,同意学校按照退学处理。

矿业工程学院杜拉提·阿斯哈提,学号01120248,该生在校学习年限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8年,未达到毕业结业条件。且该生从2019年6月开始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辅导员联系告知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该生同意学校按照退学处理。

经2020年10月22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议研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版)相关条款,决定对王维芝、柴登月、杜拉提·阿斯哈提做退学处理。现将《退学决定书》和《退学决定送达通知书》(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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