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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习实践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2)第20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2-03-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高校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全校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务部负责牵头落实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见《学院实习实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请各学院严格遵守《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附件2)和《中国矿业大学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年度和学期安全检查方案。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每个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重点部位安全筛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检查、整改的责任和措施要求,形成自查报告。

2.省教育厅和学校将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检查、随机访谈等形式,每学期开展两次集中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摸清安全工作底数,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深入开展安全整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2.实习实践安全教育活动应注意留存宣传教育资料、演习演练资料、新闻报道等。

3.请各学院及时记录,保存完整的做好相关支撑材料留存(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文件、会议记录、工作台账、现场照片、隐患整改方案、宣传教育资料、演习演练资料、新闻报道等),并于每个月15日前将《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和安全检查自查报告经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与双创教育办公室(地点:行健楼A104,联系电话:83590290)。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时刻警钟长鸣,切实把实习实践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1.学院实习实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

2.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

3.中国矿业大学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部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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