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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12月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171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12-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中矿大[2018]2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1年12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的申报、审核工作。

本次申请学位的学生仅限符合以下情况者:

1、2021届结业返校重新学习后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出国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已获得国外的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国内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3、毕业满六个月且不超过两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因其他违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现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具体申报、审核流程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12月9日(周四)-12月14日(周二))

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系统,选择点击【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申请】—【打印】,填写申请理由后自动生成《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书》及所修课程与培养方案对照表,按要求打印填写完善信息后,在12月14日(周二)下午下班前提交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12月15日(周三)-12月20日(周一))

学院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审核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组织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学院于12月20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的有关材料提交给教务部汇总。

三、校学位委员会审定(12月22日(周三))

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并作出决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肃对待本科生学位审核工作,将《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传达给每一位同学,并按期完成有关工作。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2021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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