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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学制


主要规定

毕业班学生毕业前所获总学分与所在专业规定应达到的总学分之差大于 15 个学分以上且低于 30 个学分者,应延长学习年限,转入下一年级;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允许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延长学习年限手续在毕业当年春季学期初一个月内办理,最迟不晚于毕业答辩后三天,未达到毕业要求者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延长学习年限(操作后)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且学生按原培养计划学习。

服务流程

第一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①中国矿业大学延长学制审批表  ②中国矿业大学选课申请表;

第二步:前往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教学秘书核算累计不及格学分并签字,学院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在延长学制审批表上签字;

第三步:教务部教务与学籍服务中心办理延长学制开具延长学制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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