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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2月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19) 第 107 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19-12-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中矿大[2018]2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2019年12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的申报审核工作。

本次申请学位的学生仅限符合以下情况者:

1、2019届结业返校重新学习后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出国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已获得国外的毕业证、学位证者(不超过我校最长在校年限);

3、毕业满六个月且不超过两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具体申请审核流程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12月9日-12月16日)

学生登录个人教务系统,选择报名申请—学士学位申请—点击打印,填写申请理由后自动生成《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书》及所修课程与培养方案对照表,按要求打印填写完善信息后,在12月17日前提交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12月17日-12月22日)

学院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审核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组织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学院于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的有关材料提交给教务部。

三、校学位委员会审定(12月25日)

学校学位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并作出决议。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肃对待本科生学位审核工作,将《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传达给每一位同学,并按时做好有关工作。

教务部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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