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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联合通知(2021)第13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附件1)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有关文件的精神,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和推荐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增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2021年国创计划立项)

1.重点领域:

(1)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应用开发;(2)重大应用关键软件;(3)云计算和大数据;(4)人工智能;(5)无人驾驶;(6)新能源与储能技术;(7)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8)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9)第五代通信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10)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

2.申报方式:

(1)学生申报:4月29日—5月18日

根据项目指南(附件3),申请人登录大学生创新网“大学生创新训练智能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119.207.33/cxxl),进行填报,并联系指导教师完成审核。

(2)单位推荐:5月19日—5月20日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两项。单位编制校内项目编码,规则为:学院代码(2位数字)+ZD+序号(3位数字),并完成系统审核。

(3)学校评审:5月2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2021年上半年大创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时间调整

1. 组织安排: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创新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20年立项的国家级1年期、省级和校级项目以及20年前立项的延期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0年立项的2年期国家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2. 时间调整:

学生申请:5月7日前

单位评审:5月8日—5月16

三、国创立项工作变化:增设两类项目

1.增设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发展需求,结合创新创业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

2.增设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组织“国创计划”项目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四、其他事项

大创项目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我校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工作,也是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托,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做好项目宣传、教师动员、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工作。相关工作将作为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高 蕾  顾明敏 电话:83590290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部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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