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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24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3-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有关学院要认真研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附件1)中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二、推荐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项。此外,教育部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请相关专业主动沟通,积极进行项目申报准备。

学校将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经费、人员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支持,对于获得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立项的项目,学校将从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中每年列支一定的经费进行资助。

三、专家库推荐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学校将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高校专家或行业部门专家均可。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已入库,不需要重复推荐。我校可推荐1-2名专家,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

四、有关说明

1.4月9日前,各有关学院提交项目推荐表(附件2)和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3);

2.4月21日前,学校完成相关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3.4月29日前,向教育部上报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

请各学院请于4月9日前将项目推荐表一式6份(附件2)、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一式6份(附件3)、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送至行健楼A111,电子版发至cumtzyjs@126.com。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83590141。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项目推荐表、推荐汇总表

3.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教务部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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