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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40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4-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工作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江苏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开展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1.有组织申报:全面总结和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开拓创新的优秀成果,重点组织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能源资源类专业本研贯通制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成效,以及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路径与实践等四个方面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教学成果,在校级层面组织申报。

2.自主申报:根据成果完成情况自行拟定成果名称自主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按照推荐指标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原则

1.优中选优原则。

2.成果整合与优化原则。(学院要对优秀教学成果进行整合和优化。)

3.有组织地申报原则。(学校和学院要开展有组织地申报。)

4.学科平衡和分组评审推荐原则。(理科组、工科组、文科组、综合组)

、评选范围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江苏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四、评选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五、预申报名额

1.每个学科不超过1项,A类学科可根据情况增加1项。

2.鼓励跨学院、跨部门之间的联合申报。对两个及以上学院或部门合作完成的教学成果,不占学科指标。

六、申报要求

1.原则上,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以学校为单位,校内二级单位不受限制),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2.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

3.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

4.原则上,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破或进展,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级的奖项。

5.为使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效应,申报单位和完成人须在申报材料中签署授权声明,同意在其成果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情况下,授权江苏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宣传推广其成果。

6.有组织的校级成果申报的参与人原则上为在近2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或近2届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中获得特等奖成果主要完成人;自主申报的负责人原则上为近2届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或近2届煤炭行业教学成果奖中特等奖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我校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申报材料

请认真准备,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预申报版)》(附件1)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各一式10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2.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首页为目录,不加其他封面)请提前准备,暂不提交。

3.《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1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时间安排

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成果报告(含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封面、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个汉字)及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报至行健楼A111,电子档发送至jiangjuan217@cumt.edu.cn。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83590141。


附件:

1.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预申报版)

2.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

3.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参考)


教务部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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