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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在线教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务通知(2020) 第 14 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2-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教学单位:

在2月12日下午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就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进一步明确了要求。为落实有关要求,现就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在线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1.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各学院网络在线课程技术咨询专家的作用,为教师提供指导。

2.为确保在线教学同质等效,建议充分利用学校已有的慕课资源和教育部公布的2.4万余门大学慕课资源,特别是利用好国家级、省市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在线教学。鼓励并建议教师在课前布置好学习内容、观看的视频和其他学习资料,以及测验题、作业题等,在课中开展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活动,在课后布置复习内容,并做好学生学习情况记录,将学生的线上学习表现纳入课程的平时成绩。不建议在疫情期间每一位老师都制作自己的直播课、录播课。即使录播,也要分知识点录,时间不要长,尤其要避免50分钟、100分钟整堂课的录播。

3.为方便学生在线学习,一个专业使用在线授课平台建议不宜过多。建议充分考虑平台运行的稳定性和技术支持保障能力,电脑、平板、手机的兼容性,线上讨论、答疑辅导、作业布置、在线测试的便捷性,在线学习行为数据分析功能,教学过程监控、记录和回放功能等。

4.学院对开设的课程要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对准备不充分、录制的视频质量不高的课程暂缓开课。

5.要尽量保证每个专业的学生有课上。如果某专业所有课程均无法实施在线授课,建议专业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等推荐人文社科精品、通识教育在线课程、生态环境和地球保护知识等课程给学生,让学生有知识可学,不负韶华,只争朝夕。

各学院需按照以上要求填写《中国矿业大学2019-2020-2学期第1-10周课堂教学信息汇总表》并上报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

教务部

2020年2月13日

上一条:公共教学服务中心关于协助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开学阶段教务学籍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