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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0) 第 109 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化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教学组织设置要求

基层教学组织指教研室、课程(组/群)教学团队等,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应便于相关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有利于组织功能的发挥。原则上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每门课程(组/群)都要组建教学团队,学校所有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均须编入一个基层教学组织并参加组织活动。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负责人制度,每个基层教学组织设负责人1名,由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热爱本科教学、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基层教学组织可结合课程特点,吸收实验、工程系列人员或外聘教师加入,应形成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组织队伍。

二、基层教学组织备案程序

1.各学院和有关单位梳理现有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状况,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设置要求和实际情况,统筹基层教学组织设置,选聘负责人,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通过。

2.学院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报教务部备案。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于9月21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教务部教研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xguo@cumt.edu.cn。

联系人:孙林雪,联系电话:83590141。

四、其他要求

1.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坚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开展以教学为主题的专题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应不少于4次,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和新闻宣传。鼓励教师探索以虚拟教研室为载体的新型教学组织模式,在拓展课程、跨学科课程、校企课程等方面开展教研活动。

2.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为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必需的场地和条件保障,督促基层教学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基层教学组织有序运行,发挥实效。

3.经审核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可参加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获评优秀者,学校将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在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教 务 部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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