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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59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1〕6号),为做好我校推荐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要求

1.推荐范围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教育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学术著作(含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不包括教材、教辅类材料等。成果类型分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决策咨询三类。申报人应为我校的在职在岗人员。

2.推荐条件

推荐的研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二)对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对推进学科建设 和理论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或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实际应用价值,或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对制定教育政策、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具有咨询和参考价值。

二、评选名额和推荐名额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每2年评审1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各等级奖项可以空缺。我校可推荐4项。

三、有关要求

(一)已获得厅局级(不含设区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同一年度内,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兼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二)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单位,应当为派员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提供主要物质技术条件保障者。研究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申报。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为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研究成果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加当年评奖。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一)《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10份及其电子版)。电子文档名称示例:矿业-张三-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二)《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一式10份及其电子版)。电子文档名称示例:矿业-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

(三)《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及其电子版)。电子文档名称示例:矿业-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四)申报成果一式10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著作作为资料保留,不予退还);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 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10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除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原件审核后即退还,其他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律不退。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五)《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式1份)。

每项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的封面页。

请各学院、相关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于5月24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教行健楼A11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jiangjuan217@cumt.edu.cn。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83590141。


附件: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

2.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简表

3.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5.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1〕6号)

6.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通知中附件1-7

 

教务部

2021年5月1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第二批国家级和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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