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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教务通知(2021)第58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5-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学校决定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本届大赛以“透过经典学党史”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旨在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结合不同学科教学,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讲好党的百年光辉历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语委、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承办单位:江苏省语委办公室、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江苏省中小学教研室、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城市频道。

三、参赛对象

全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均可以报名参赛。

四、参赛流程

(一)资格预选赛(5月15日至6月5日)

1.比赛形式。参加“诗词经典素养测试”(含模拟答题演练、AI智能背诵测评等)。

2.参赛方式。(1)电脑端。选手个人登录“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凭手机号注册用户,进入大赛专栏,扫描页面上“最美诵读”小程序二维码参加测试。(2)移动端。微信关注“江苏学习在线”公众号,进入大赛专栏参加测试。

3.注意事项。

(1)大赛专栏将免费提供红色经典、诗词飞花令等开放学习以及古诗词吟唱教学、诗词鉴赏讲解等参考学习资源链接。

(2)每位选手有3次测试机会(以正式提交为准)。测试合格且符合参赛对象条件的,获得参加基层初赛资格。

(二)基层初赛(6中旬

1.比赛形式。对于我校通过资格预选赛的教师,我校将以现场比赛形式组织校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择优推荐。通过校赛择优推荐参加网络复赛。

(三)网络复赛(7月8日至8月10日)

1.比赛形式。以视频形式线上进行。

2.参赛方式。所推荐的选手在7月8日至10日间,登录“江苏学习在线”网站,进入大赛专栏,修改完善个人信息,上传参赛作品。7月10日至11日,推荐单位进行审核确认。7月12日至20日,参赛作品在“江苏学习在线”“JSBC我爱古诗词”公众号等平台展示。7月21日至8月10日,专家评审,专家名单由主办单位联合确定。8月15日前公布复赛成绩,确定进入省级决赛及三等奖、优秀奖人员名单。

(四)省级决赛(8月下旬,南京)

省级决赛采用现场比赛,分组进行。比赛内容包括诗词飞花令、现场模拟教学等两个环节。具体通知另发。

五、奖项设立及激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进入省级决赛,届时现场决出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特等奖选手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及以上的选手且符合培训对象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门举办的语言文字类省级以上培训及研修项目。三等奖及以上选手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比赛。

六、其他

请各学院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本项赛事。校内联系人:李颖,83590140。


附件:1.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实施方案

      2.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3.复赛作品参赛要求


中国矿业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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