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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合通知(2021)第20号

信息来源: 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教育厅今年将继续开展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彰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育人导向。二是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战略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是坚持向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结果科学、客观、有效。

二、评选条件

教学成果主要指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和资源建设,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层次。申报的教学成果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二是具有较强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有原创性、集成性的成果,并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三是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本省产生积极影响。

三、申报成果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要反映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六卓越一拔尖”2.0计划、“双万”计划、“四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3.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学校和教师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4.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本省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四、申报名额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的高等教育类项目名额为10项(包括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2.我校各学院及相关管理单位推荐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项。为鼓励跨学院、跨部门之间的成果整合,对两个以上学院或部门整合完成的教学成果,各单位可以增加1项联合申报名额。

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0)第30号),将优先从培育项目中择优推荐参与评选,对于已培育的项目本次需要提交正式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请按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1)认真准备,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书面文本一式1份,EXCEL格式电子文档1份)。

2.《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3)(书面文本一式15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及其附件(书面文本一式1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

3.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要求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4.《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公示信息表》(附件2)(申报单位盖章的书面文本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该表信息须与对应项目的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六、专家推荐

为做好网络评审工作,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推荐评审专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请各学院推荐专家,准确填写《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每个学院可推荐5-10人,要求分布在不同学科。

七、时间安排

2021年7月30日前,将《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审专家推荐表》和申报教学成果奖所有材料报送至行健楼A111(假期轮休期间交到相应值班科室),电子档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jiangjuan217@cumt.edu.cn,邮件主题:**学院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2021年8月15日前,依据申报材料进行遴选评审,产生我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名单。

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网站”(网址:https://jsgjc.jse.edu.cn/jxcg/)相关材料提交。网络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021年9月30日期间,完成“江苏教育”(http://jyt.jiangsu.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上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八、其他

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成果评审原则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21〕21号)(附件1)文件中2021年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申报指南。

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83590141。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报公示信息表

3.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4.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5.2021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审专家推荐表

 

教务部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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