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继续实施省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立项建设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学校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引导学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江苏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的新亮点,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学校高等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见附件1),学会从立项要求、申报与遴选、管理与经费、鉴定与结题、成果与应用等规范过程管理。
二、立项范围
1.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2.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3.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凡被省教育厅和学会作撤项处理的课题主持人,从撤项当年开始6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教改课题。
4.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数量及限额
1.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限额推荐申报11项课题。
2.除限额外,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省赛一等奖项目可额外申报1项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课题(主持人限获奖项目优秀指导教师)。
3.我校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申报课题不超过1项。
四、申报要求
1.学校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所有推荐项目总数的1/3,以四舍五入计。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2.教学一线教师作为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占学校推荐申报总数的75%以上。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继续与部分出版社等单位合作、由其资助课题,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依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与其他课题按照统一标准管理。各合作单位资助的课题研究领域见课题指南(附件2)。申报出版社合作类课题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学校申报同一出版社合作类课题不超过2项。
五、材料报送
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附件4),书面文档一式5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其中,首页推荐单位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且无需盖章,经费投入栏第一行填写“有条件”,申报学校意见无需填写。
2.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文档一式1份,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
3.《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5),书面文档一式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4.每项课题申报材料集中装袋,并贴上《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的封面页。
请各学院于9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至行健楼A111,电子档发送至jiangjuan217@cumt.edu.cn。
六、其他
申报办法、立项管理、立项课题资助标准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6)及其附件。
联系人:蒋娟,联系电话:83590141。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
附件2.出版社合作类课题选题方向及计划立项数
附件3.2021年本科高校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含课题指南)
附件4.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请表
附件5.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6.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