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国家、区域及行业需求,按照教育部“四新”建设和“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要求,围绕学校“强工、厚理、兴文、拓医、育新”学科专业布局,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升级改造传统专业,增设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新专业,不断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2021年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
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主要包括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执行。
1.增设专业:包括备案专业和审批专业两类。备案专业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暂用2020年版)内的专业(见附件2,不含该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即专业代码带“K”的专业);审批专业是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内的新专业。增设以上两类专业均需填写新专业申请表(暂用附件3),应注意该表中对不同类别专业的具体要求。
2.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时,按审批程序办理(暂填写附件3),须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前提下进行。
3.撤销专业:指从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中撤销该专业。原则上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应予撤销。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6月24日前,学院上报专业优化调整的工作意向。意向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的学院,将工作意向及申请理由(500字以内,申报新专业的简要说明增设理由、师资及教学条件保障等)一式一份(需领导签字和学院盖章),报送至行健楼A111。
2.6月30日前,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通知研究制定专业优化调整的工作建议。根据学院工作意向,由学校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及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教学咨询专家进行研究,制定我校2021年专业优化调整的工作建议。
3.7月3日前,学院完成专业优化调整的各项准备。根据学校工作建议,相关学院扎实做好增设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的人才需求调研、培养方案对标、教学条件建设等申报准备工作,并妥善安排拟调整或撤销专业在校学生培养工作。
3.7月10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2021年专业优化调整结果。
三、相关说明
1、2021年度未有增设或调整专业的学院,请于7月3日前提交《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暂用附件4)、《学院各专业专任教师名单》(暂用附件6),纸质材料各一份,电子文档发至cumtzyjs@126.com。
2、2021年度申请增设或调整专业的学院,请于7月3日前提交《新专业申报表》(暂用附件3)、《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暂用附件4)、《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情况》(暂用附件5)、《学院各专业专任教师名单》(暂用附件6)纸质文档各一份(其中附件3一式6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umtzyjs@126.com。
3、联系人:蒋娟 ,联系电话:83590141。
4、各个时间点可能会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要求作调整,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3.新专业申报样表
4.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
5.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审查意见
6.学院各专业专任教师名单
教务部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