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数据信息核准和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有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二学位),包括保留入学资格、休学的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对学生的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日期和学籍状态。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时间进度安排及信息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专人做好宣传指导,分年级分班级组织学生填写监护人基本信息表。
各学院将学生补充的监护人信息电子档汇总表按照格式要求调整好(见附件,请勿私自更改表格格式),于2019年3月5日下午下班之前报送给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
2、对于监护人信息不自愿填写的学生要求签名确认,签名表原件留存在学院待查,电子档不需要上报教务部。
3、学生核对过程中如发现个人信息有误,由学院汇总后直接联系教务部学籍服务中心周爽83590121。
本次补录的监护人信息关乎到学生家长的个税申报,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对信息进行核准和补录,组织有序,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同时注意信息流转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及监护人个人隐私。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学院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教务部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