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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


主要规定

1.学生个人学期课表主要由“直接排入课表的课程”和“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或项目的课程”两部分构成。直接排入课表的课程由教务部统一置入。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或项目的课程由学生进行选课。

2.同一上课时间原则上只允许选择一门课程。

3.学生选课、听课、参加考核的课程教学班必须一致;参加未选中课程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其学习活动和考核结果不予认可。

4.选课一般分为学期末集中选退课学期初补退选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教务部发布的选课通知。

5.新学期第3周起,所有网上退、改、补选功能均关闭,课程教学班名单最终确定,不再办理任何补选、改选和退课。学生须严格按照教务系统内课表显示的课程参加课程学习,任何擅自或与任课教师单独协商的退、改、补选均视为无效。

6.通识教育选修课、劳动教育实践课的选课、退课仅在学期末集中选退课阶段开放,重修选课仅在学期初补退选阶段开放,网络自主学习课程的学习时间以每学期开课通知为准。

7.开设重修单开班的课程,原则上只允许重修学生选课和学习。非重修学生不得参加重修单开班的选课和学习。

8.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参加公共体育课的学生,需在学期初补退选阶段申请补选体育保健课,并上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附件,错过时段的不予办理,具体安排以教务部通知为准。已选公共体育课学生因身体原因中途确实无法继续学习的,须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及时到教务部教务与学籍服务中心办理退课。

9.对在选课期间通过不正当手段扰乱选课秩序的学生,学校将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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