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中矿大[2018]26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2018年12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信息的申报审核工作。
本次申请学位的学生仅限以下情况之一者:
1、2018届结业补考后取得毕业资格并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
2、毕业满六个月且不超过两年,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毕业满六个月且不超过两年,因其他违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者。
具体申请审核流程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12月12日-12月18日)
学生填写附件《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书》,提供相关成绩及审核材料,并在12月18日前提交到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12月19日-12月22日)
学院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条件,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审核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组织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
学院于12月24日前将学生的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给教务部。
三、校学位委员会审定(12月26日)
学校学位委员会定于12月26日召开,届时将对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定,并作出决议。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肃对待本科生学位审核工作,将《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传达给每一位同学,并按时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位申请书.docx
教务部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