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实习教学是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加强实习教学内涵建设,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现就2018年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实习基地负责人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院实习工作,具体包括:实习方案制定、实习基地落实、指导教师选派、校外指导教师确定、实习学生分组、实习内容安排、实习考核评价等。
二、工作要求
1.实习安排和安全教育
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要做好实习分组、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并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带队指导教师要向学生公布实习教学计划,让学生了解实习任务、内容要求、考核评价、实习地点和时间安排等。
实习带队教师必须实习前一周,将实习相关信息、经费预算等录入实习系统,未在系统中录入信息直接开展实习活动的,或实习已经开展后期补录将不给予报销实习经费。
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本着厉行节俭的原则做好经费预算工作。如预算超出经费标准10%以上,必须在实习前经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向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实习系统将于2018年8月31日前关闭实习预算功能,请各位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2.实习开展和督导检查
学生外出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学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与基地负责人和校外指导教师沟通,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确保实习内容与专业匹配。未按照培养方案实习学分数足额开展的,将依据有关条例按教学事故处理。
学院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院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实习现场看望慰问学生和巡查督导实习工作,及时掌握实习动态,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实习任务。学校也将安排督导专家进行实习督导。
3.实习考核和经费报账
学生实习结束后,带队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实习考核细则,做好实习考核与成绩评价、实习资料归档和录入系统,院系要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实习报账工作,逾期将关闭实习报账系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请向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提出申请。
三、其它说明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规范实习教学行为,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严格监督、实习后有考核评价,切实把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人:郭昌清电话:83590152
教务部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