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主动适应主动适应国家、行业、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深入开展新工科、人工智能等教学改革与研究实践,升级改造传统优势专业,适时增设一批支撑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新专业,切实提高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2018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
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类型主要包括增设专业和撤销专业两种。增设专业及撤销专业有关要求请查阅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及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及设置管理办法(附件2)。
1.增设专业:增设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填写备案专业申请表(附件3),增设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带“K”的专业)和教育部专业目录外的专业填写审批专业申请表(附件4)。
2.撤销专业:指从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中撤销该专业,原则上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以及按学院(大类)招生、学生按专业分流后连续两年学生人数不到15人的专业应予撤销。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6月7日~7月2日,各学院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教授委员会审查的基础上,完成本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①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3或附件4,含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基本情况、办学条件等内容,增设目录外专业还需填写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等内容);②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附件5);③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情况(附件6)。
2.7月4日前,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及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2018年度专业优化调整及设置的申请意见进行审查。
3.7月6日前,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2017年度本科专业增设及撤销情况,并将相关材料公示一周。
3.7月20日前,相关专业修改完善申请表,并在教育部专门网站提交增设专业申请表及撤销专业材料。
4.8月1日~8月31日,教育部在专门网站公示全国普通高校2018年新增专业及撤销专业等申请材料(同期,教育部委托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目录外新专业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专业名称规范性提出意见)。
5.9月15日前,学校及相关专业研究公示期间的所提意见,并将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纸质材料报教育部。
6.12月31日前,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审国家布控点专业、目录外专业(对目录外新专业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查)
7.2019年3月,教育部公布2018年备案或审批专业名单。
三、其他
请各学院于7月2日前将《新专业申报表》(附件3或附件4)、《学院本科专业优化调整方案》(附件5)、《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情况》(附件6)、《学院各专业专任教师名单》(附件7)纸质文档各一份送交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A10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umtzyjs@126.com。联系人:陈平 ,联系电话:83590151。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rar
教务部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