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中矿大〔2017〕1号)、《关于公布中国矿业大学“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中矿大教字〔2017〕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任务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
(一)总体安排。学校将卓越计划、认证专业持续改进、教学改革、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建设等相关经费统筹安排,积极筹措并设置校品牌专业专项资金,按建设专业80万元/年、培育专业50万元/年的额度进行资助(其中每个专业统筹2万元用于绩效考核)。
(二)主要用途。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品牌专业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业创新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六个方面,其中实验实训条件建设使用经费比例不得超过25%。
(三)分期划拨。各年度校品牌专业专项资金分两批划拨,第一批于每年4月中旬前划拨,第二批于每年9月底前视第一批经费使用情况另行安排。
二、项目任务书制定
1.各品牌专业项目责任学院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教字〔2017〕6号)要求,组织立项专业,以项目申报书为基础,认真制定2017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任务不得低于《申报书》提出的目标任务,同时应做到重点任务突出,建设内容全面覆盖,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保障具体目标的达成。
2.项目责任学院应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负责对专业建设内容、经费预算计划等进行审定。学院院长及教学副院长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协调及政策支持,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过程管理
1.学期推进。项目建设周期内,原则上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召开品牌专业建设工作推进会,调度品牌专业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2.年度报告。根据项目任务书年度建设任务要求,各立项专业每年12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年度建设总结报告。
3.绩效考核。每年12月底前,学校对品牌专业进行年度考核,对发展前景好、建设措施得力、成效较好的,在下一年度予以持续支持;对建设措施不力、成效较差的,下一年度削减10%的经费资助;对立项条件基础丧失的,取消校“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立项资格。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12:00前将《任务书》简装本各一式2份报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电子材料(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立项序号+专业全称”)发送至cumtzyjs@126.com。联系人: 陈 平,联系电话:83590151。
教务通知:关于做好做好我校“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rar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