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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核对学生学业成绩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了解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并客观、准确地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现将学生学分统计表格下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核对名单中学生的不及格学分情况,并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降级、延长学习年限与退学的相关要求,对于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做出处理意见;对于不及格学分达25个学分以上(毕业班不及格达15个学分以上)的学生,各学院要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并采取必要的管控、帮扶措施。

各学院对符合退学条件学生的处理意见以及学业预警方案,于4月20日(周四)之前上报纸质档材料至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联系人:周爽0516-83590146。

教 务 部

2017年4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本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国际教育装备及科教技术展示会”及同期论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