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我校从2016届本科毕业生开始颁发我校自行设计的新版学士学位证书。新版学士学位证书内容较旧版学位证书在内容上有较大变化。为了保证新版学位证书信息的准确性,请各位2017届本科毕业生进入教务系统核对本人的学位证书信息。核对时间截至到2017年3月1日下午5点。
一、新版学士学位证书核对内容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携带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到教务部学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出生地信息:出生地为新版学士学位证书新增加的信息,请认真核对此项信息。目前教务系统中有部分学生的出生地信息为空,请务必准确填写出生地信息,出生地格式请参照“XX省XX市”或是“XX省XX市XX县”,并且保存提交,见下图。
因为学位证书字数限制,省级自治区请使用简称,“广西壮族自治区” 对应“广西”、“内蒙古自治区” 对应“内蒙古”、“宁夏回族自治区” 对应“宁夏”,“西藏自治区” 对应“西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对应“新疆”,使用简称后不用添加“省”,例如“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新疆焉耆县”,如果是省级自治区的县或是县级市的话,直接填写自治区简称+XX县(县级市、旗、州),例如“新疆和静县”。

图1个人信息修改界面

图2出生地信息维护
二、学位证书信息核对工作的要求
因为学位证书信息最终将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信息报送平台,关系到我校每一名2017届毕业生,而且学位证书信息核对直接影响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证书制作进度。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次学位证书信息核对工作,组织毕业班班干部会议布置此项工作,确保每一名2017届毕业生在2017年3月1日下午5点之前均在教务系统中准确核对并维护学位证书所需信息。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部教务学籍服务中心周老师,电话83590146。
教务部
2017年2月22日
核对2017届本科学位证书信息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