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十三五”品牌专业建设,搭建培养世界一流本科学生的良好平台,积极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现设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原则上由该专业最高岗位级别的专任教师担任。此外,根据工作需要,有关专业可配备1~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骨干教师,协助做好本科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2.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有关要求见《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建设负责人遴选和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并于3月13日前将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骨干教师)申请表(附件2)、学院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各一份交至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A102),电子文档同时发至cumtzyjs@126.com。联系人:陈平,电话:83590151。
通知文本及附件.rar
教务部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