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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7-01-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新学习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7年1月9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寒暑假开展的实践类课程可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核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网上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核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课程(除寒假期间开展的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提交;寒假期间开展的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提前书写成绩缓登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各学院统一将申请缓登的教师、课程汇总后报教务部。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部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通报。

补充说明:

1、为便于任课教师熟悉新版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功能,制作了“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教师)”(附件1),供任课教师参考。

2、成绩网上“保存”后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1:新版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教师).doc

教务部

2017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批准2014年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延期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