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使更多优秀本科生获得海外高校学习的机会,实现奖学金资助范围由点及面的覆盖,根据学校本科生海外访学奖学金项目四年来的实际运行状况,经研究,决定修订《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出国访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矿大[2013]22号),其中奖学金项目类别、发放标准将有所调整。
考虑到2017年度境外院校访学春季学期将要开学,决定先行对已经拿到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的学生进行奖学金资格遴选,为做好2017年度的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现就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至2017年1月10日已拿到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二)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2016、2015、2014级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对口单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及留学生);
(三)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当前无不及格科目(2016级学生第一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如果有不及格科目,将自动取消奖学金资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分(满分为4.0分/5.0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意识和独立生活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外语成绩达到国外大学设定的语言要求,或通过国外大学组织的面试或考试;
(六)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派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或电子档彩印件)
(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出国学习(实习)计划表》;
(三)成绩单原件;
(四)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暂不提供);
(五)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六)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月14日
学校评审时间:2017年1月15日
学校公示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1月18日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学生对照学校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出国学习(实习)计划表》(见附件1),并将计划表及其他所需材料递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学院受理学生的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择优确定拟批准参加本科生国外访学奖学金项目的学生名单,并于1月15日上午9:00前将学生申报的相关材料报到教务部(行政楼A106)。
3.教务部组织召开校评委会会议,并负责将校评委会审定的奖学金项目学生名单经公示后拟文上报。
五、其他事项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出国访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废止。2017年1月10日后取得国外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将按照新修订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资助。
2.本次项目每位学生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资助范围包括学费和机票。
3.符合遴选标准并有意报名的同学,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到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学生申请出国访学奖学金资助的学校全球学科专业排名应在100名内,世界大学排名参考可查阅出国访学专题网站。
5.学生在赴境外学校前,应及时自行准备好中英文申请书、外语成绩证明、因私护照、银行存款证明等材料,并凭接收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本科生出国学习(实习)计划表(见附件1,需提前交学院审核)、国外访学协议书(见附件2)等到教务部申请奖学金资助。
6.本奖学金项目的学分认定办法参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48号,附件3)执行。
7.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学生中做好宣传、报名及选拔推荐工作(见附件4)。
8.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9.本科生国外访学奖学金项目QQ群:320094990
本科生国外访学奖学金项目专题网站(可从学校教务部网站右下角链接进入):http://202.119.206.117:8001
咨询电话:教务部:83590146,高老师
国际合作交流处:83592003,张老师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出国学习(实习)计划表
2.中国矿业大学派遣学生国外访学协议书
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4.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出国访学奖学金项目各学院负责人
教务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年1月13日
2017年本科生出国访学奖学金项目申请报名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