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1、统考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统考课程名称
|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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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周7(12月25日)
| 9,10节
| 大学物理A(2)
| 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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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周周6、7
(1月7日、8日)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大学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上机实践(1)
| 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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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周周1(1月9日)
| 3,4节
| 高等数学A(2)
| 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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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周周1(1月9日)
| 5,6节
| 高等数学A(1)网络重修班
| 非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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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周周1(1月9日)
| 7,8节
| 高等数学A(2)网络重修班
| 非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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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周周2(1月10日)
| 3,4节
| 综合英语(3)
| 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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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周周3(1月11日)
| 3,4节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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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周周4(1月12日)
| 3,4节
| 综合英语(1)
| 201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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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选课考试时间安排
上课时间为周二、周二周四组合、周二周日组合的课程:20周周2(1月10日)9、10节;
上课时间为周四、周四周日组合的课程:20周周4(1月12日)9、10节;
其他时间上课的公选课请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具体要求
1、根据期末统考安排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各学院要召开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参加的会议,明确考试要求和考场纪律,强化监考人员责任心和监考纪律要求,加强考试组织及巡视工作。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期末统考,并对学生进行学风、考风考纪、考试诚信等宣传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试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
2、考试期间,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到考场巡视,处理偶发事件。
3、教务部将组织校级考试巡视组加大对考场的巡视力度,同时利用标准化考场设备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
4、以上相关课程的开课学院负责考试安排和落实工作,请各学院于考试前两周内在教务系统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5、公选课考试安排补充说明:请各开课学院在考试前两周内完成公选课考试安排及监考人员的安排工作。
教务部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