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多为学生提供动手机会,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推动学校实验室开放共享,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附件5)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启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基金Ⅰ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内容与学时
实验室开放基金Ⅰ类项目,侧重学生的技能训练和技能拓展。具体的实验项目必须是学生教学计划内没有开设的,每个项目包含1个实验,每个实验的实验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可同时申报多个项目。项目原则上对全校本科生开放。
2.项目执行时间
本轮基金项目的执行期为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
3.项目执行地点
所有项目实验均须安排在安装有门禁监控的实验房间进行。
二、项目数量分配
为突出学院办学主体地位,提高学院办学灵活性和自主性,开放基金项目由学院自主立项并报教务部审核备案后执行。项目数量由教务部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学院分配20个,拥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15个,校级的10个。各学院具体的项目数量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程序
1.教师志愿填报《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于9月4日前完成本学院项目的审查立项工作。
2.学院将立项申请表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于9月5日报送教务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办公楼A314),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wblab@cumt.edu.cn。
四、项目执行
教务部2个工作日内没有反馈学院的项目默认通过审核,可以立即执行。所有项目必须纳入教务部“实践教学系统”管理。项目指导教师要按照要求在“系统”内录入项目实验具体信息、要求并提请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学生选课及各种后续程序。具体要求及操作说明见附件4。
五、项目经费与报销
1.开放基金支持项目指导教师工作量补贴和项目实验耗材。工作量补贴由教务部根据实践教学系统核定的实际工作量直接补贴给教师,不占用实验耗材预算额度。
2.项目经费是指实验耗材申请经费,每个项目耗材申请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3.项目报销经费在申报额度内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经教务部实践教学系统核实后报销。
六、其他
为便于工作交流和咨询,请项目指导教师加入“开放基金项目教师”QQ群255407072,联系人:陈涤缨电话:83590148。
附件:
1.关于启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放基金I类项目的通知
2.开放基金项目数量分配表
3.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
4.基金项目指导教师网上操作说明
5.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教务部
2016年7月8日
教务通知2016-6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