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8年度本科实践教学专家督导组成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对全校实践教学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对学生实践教学的组织安排、实践教学过程和实践成效等进行督导和检查;
2.评估实践教学效果,为构建科学、合理和规范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供意见和建议;
3.广泛收集师生对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和汇报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为学校的实践教学改革提供咨询;通过听课、访谈、征询、专题评估等各种方式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验教学环节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信息;
5.督促实验室(中心)认真执行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规范,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参加教务部组织的督导专家例会,交流相关工作信息,并定期反馈督导信息,为学校提供决策参考;
二、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坚持原则;
2.具有实践教学及相关工作经历,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熟悉实践教学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独立工作能力强。
4.退休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目前在聘的“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成员不能同时聘任“本科实践教学督导专家”。
三、遴选方式
1、学院推荐:各学院可推荐1-2名实践教学督导专家;
2、个人自荐:教师可根据上述本科实践教学专家督导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聘任条件自行推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实践教学督导专家的推荐工作。
2.《专家推荐表》和《专家自荐表》纸质文档经签名确认后于2016年1月8日前报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行健楼A321),电子文档发送至:cumtsjk@126.com。联系人:郭昌清,83590152。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督导专家推荐表
2.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督导专家自荐表
教务部
2015年12月21日
教务通知2015-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