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科目及时间安排
1、统考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统考课程名称
| 年级
|
第19周周6(1月9日)
| 9,10节
| 大学物理A(2)
| 2014级
|
第19周周6、周7(1月9日、10日)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大学计算机基础
计算机上机实践(1)
| 2015级
|
第21周周1(1月18日)
| 3,4节
| 高等数学A(1)
| 2015级
|
第21周周2(1月19日)
| 3,4节
| 综合英语(3)
| 2014级
|
第21周周3(1月20日)
| 3,4节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014级
|
第21周周4(1月21日)
| 3,4节
| 综合英语(1)
| 2015级
|
2、公选课考试时间安排
上课时间为周二、周日组合的课程:21周周二(1月19日)9,10节;
上课时间为周四、周日组合的课程:21周周四(1月21日)9,10节;
其他时间上课的公选课请自行安排考试时间。
二、具体要求
1、根据期末统考安排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各学院要召开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和监考人员参加的会议,对期末各考试科目的命题、试卷传递、印刷、阅卷、监考等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考试要求和考场纪律,强化监考人员责任心和监考纪律要求,加强考试组织及巡视工作。要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期末统考,并对学生进行学风、考风考纪、考试诚信等宣传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考试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
2、考试期间,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到考场巡视,处理偶发事件。
3、教务部将组织校级考试巡视组加大对考场的巡视力度,同时利用标准化考场设备进行全程监控并录像。
4、以上相关课程的开课学院负责考试安排和落实工作,请各学院于考试前两周内在教务系统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5、公选课考试安排补充说明:请各开课学院在考试前两周内完成公选课考试安排及监考人员的安排工作。
教务部
2015年11月26日
教务通知2015-1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