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将开展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测试由教务部负责,体育学院体质测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班学生,组织学生认真准备,按时参加测试,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我校各院2013、2012级在校学生
二、测试内容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测试人员培训
本学期第8周进行测试人员培训,具体事宜由体质测试中心负责实施。
四、测试时间、流程及地点
11月2日-11月21日,正常工作日晚6.30-10.00、周末全天,集中测试2012、2013级学生,地点在南湖校区第一田径场。
五、测试要求
1.测试教师要认真解读《标准》,领会要求和测试要领,组织班级学生测试,把好要求责任关,做好《标准》测试的宣传和测试工作。
2辅导员要积极学习《标准》测试文件精神,了解测试内容,开展“《标准》测试”主题会议,做好动员宣传工作并组织安排学生按时参加《标准》测试。
3.参加测试人员要认真学习测试的方法和要求,严格把关。做好数据整理、录入,建立学生的个人《标准》登记卡,毕业放入学生档案,保存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测试的人员必须按时到位,认真组织,严格要求,严肃测试纪律,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凡参加测试的学生均须着运动装、胶底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与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场地,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严禁舞弊,舞弊者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处理。
六、《标准》测试成绩评定说明
1.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2.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3.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4.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七、关于免测、缓测、缺测、补测的要求
1.免测
因存在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肢体残缺、先天性运动障碍、本学年患重大疾病者,请提前开具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证明(残疾者持《残疾证》),经所在院系辅导员签字核实后,附《免于执行(标准)申请表》在本班级测试时交至体质测试收发表处,经批准后方可免测。未按时办理免测手续者按缺测处理。
2.缓测和提前测试
由于短期伤、病、女生例假等原因,不能在本班测试时间段进行测试的学生可以提前3日向体质测试中心申请缓测或提前测试,经批准后方可缓测或提前测试。提前测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缓测必须在补测时间段完成,逾期者本年度成绩按缺测处理。
3.缺测
无故不参加测试或申请缓测后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测”,缺测者本学年《标准》测试成绩以0分处理。
4.补测
只针对申请缓测同学进行测试。补测时间为11月12日晚和11月21日晚规定时间段。
八、成绩核对
为保证学生《标准》测试数据准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体质测试中心将统一计算、汇总学生数据、并在体育学院网站公告以备学生及时核对。若学生对自己的测试数据有疑问,可以及时到体质测试中心进行核实。
九、测试数据整理上报
2015年11月22日至11月30日进行数据整理、上报。
十、其他事项
1.为了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测试的学生须遵守测试秩序,配合测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避免受伤,同时安排医护人员做好临场急救准备。
2.凡急性病患者及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一个月内发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可申请缓测。
附件:
1.学生体质测试工作中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及程序
2.各班级具体测试时间安排
教务部
中国矿业大学体质测试中心
2015年10月30日
教务通知2015-9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