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校外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1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工布置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教务部、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全校学生的暑期实习工作。
2.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专业(系、教研室、研究所)、学院教学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暑期实习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实习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检查和指导。
二、实习教学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关于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要求,自行确定好实习开展时间。
2.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和《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布置、落实实习教学活动,并做好检查指导工作。学院教学办公室应至少在实习前2周在实习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实习课程导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
3.各专业(系、教研室、研究所)应配齐配强实习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负责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认真指导实习教学,并做好实习考核和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实习开始前要在实习教学管理系统中据实填写实习相关信息。
4.教务部将根据实习系统提供的有关信息,安排督导专家进行电话督导和现场检查。
三、实习经费预算说明
为保证2015年暑期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实习经费分配合理到位,需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说明如下:
本次统计按照2012版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数,范围为所有参加暑期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实习方式为认识实习和生产实习,实习人数为在籍学生数(含转入本学院的孙越崎学院学生,不含重新实习学生)。
四、实习保险
1.保险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
联系人:杨宇(经理),联系电话:6666209815805205180;
张美丽(经理),66666998,13905213457。
2.保险对象
参加2015年暑期本科生校外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
3.其他事项
保险内容、办理手续等详见《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保险协议》(附件2)。
五、材料报送
请认真填写《201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名:××学院-2015年暑期实习统计表)发送至cumtsjk@126.com, 纸质版经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办公楼A32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201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
联系人:郭昌清联系电话:83590152。
附件:
1.2015年本科生暑期实习情况统计表
2.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保险协议
教务部
2015年6月16日
教务通知2015-5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