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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5-01-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成绩管理制度,保证学生开学初补考、重新学习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本学期期末统考考试时间从2015年1月19日开始至1月29日结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直接在网上录入并提交……。考试结束十日内应完成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在考试结束十日后关闭成绩录入界面,同时在网上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期末统考(除实践环节以外的课程)成绩请于2015年2月9日前提交;实践环节课程成绩请最迟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在10天内提交成绩,请提前办理缓登手续。未办理缓登手续且逾期不提交成绩的教师将按《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教务部将定期查看教师提交成绩的情况并向学院予以通报。补充说明:成绩网上“保存”后不再自动提交,请任课教师一定要在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特此通知。

教 务 部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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