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加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内涵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
1.建设方案
第一批获得教育部立项资助的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需报送2015年建设方案,具体要求见附件1。
2.建设内容分解与经费预算明细
我校获得教育部立项的9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需根据中心制定的2015年建设方案,分解建设内容,细化经费使用明细。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相关说明
1.经费分配。第一批获得教育部立项资助的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每个中心资助20万元;第二批获得教育部立项的6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每个中心资助40万元。
2.经费列支范围。本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中心的条件改善、实习实训劳保用品购置、实习教材出版、小型设备购置、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其中,劳务费支出不能超出10%
3.经费使用要求。需要招标、询价的采购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招标、询价工作;10月底之前必须用完所有预算经费。
三、时间安排
各中心请于1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办公楼A321),电子版发送至cumtsjk@126.com。
联系人:郭昌清 联系电话:83590152
附件:
1.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015年建设方案模板
2.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015年建设内容分解与经费预算明细
教 务 部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