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及有关单位:
寒假来临,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自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放假前各学院组织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认真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盗等工作,并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出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要特别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放假前,各单位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寒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建议进行封闭管理,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关紧水源开关,锁好门窗。确需使用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使用实验室学生的安全教育,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认真做好认证登记工作;寒假期间严禁师生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设备。
5.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及保卫部门。
教 务 部
2015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