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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卓越工程师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4-10-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3]34号)文件及《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卓越采矿工程师教材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教[2014]2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高水平特色教材的建设,学校于2014年开展卓越工程师教材建设立项工作(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教材)。为做好本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条件

本次立项工作拟遴选20项左右教材立项进行建设。立项条件如下:

(1)立项教材应为我校教师主要编写,面向或服务于我校煤炭主体专业及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

(2)立项教材的主编应具有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并对以采矿为主题的煤炭类专业实践现场有较深了解。

(3)立项教材包括煤炭主体专业特色教材、双语教材、英文版教材等,并能反映最新的科技成果和具有矿业工程特色。

(4)立项教材应对提高我校高水平特色教材建设具有良好的预期效果。

2.项目管理

(1)2014年卓越计划教材建设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卓越采矿工程师教材建设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管理。

(2)一名主编一次只能申报一部教材,一位教师参加编写的教材不能超过两部;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

(3)教材立项、合同签订后,学校划拨项目建设启动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教材建设的调研、差旅、组织专家论证研讨会以及必要的办公费用等支出(办公经费不超过30%)。

(4)2015年5月份,教务部将组织学校教学学术委员会对立项教材的调研结果进行中期检查,要求提交立项教材详细的编写大纲、专业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最终编委名单及拟编写具体章节和要求等。检查合格,择优进行继续资助;检查不合格,则立项项目自动终止,并收回该项目所余经费。

(5)立项教材应由校企联合组织编写,其中,来自企业的编委一般不少于50%。

(6)每个专业申报卓越计划教材立项不超过5项。

3.申报、审批程序

(1)项目立项由主编牵头,统筹设计,研究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卓越计划教材建设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在系(所)审核、学院推荐后上报教务部。

(3)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的教材立项进行汇总、初步审查。

(2)教务部提交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卓越计划教材建设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立项。

4.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放之日起各学院组织申报,10月30日前将卓越计划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交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A111),并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卓越计划教材建设申请书》(一式两份)和《中国矿业大学卓越计划教材申请立项汇总表》,过期不予受理。同时需提交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xguo@cumt.edu.cn

5.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申报卓越计划教材立项的项目,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卓越采矿工程师教材建设办法(试行)》的要求确定推荐项目,并在积极做好卓越计划教材建设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指导、支持、监督主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建设任务。

(2)立项建设的教材必须按期交稿,否则学校将取消对该教材的资助。凡已授权由教务部统一联系出版社出版的立项教材,申请人不得中途再自行联系其他出版社出版。

(3)所有列入学校卓越计划教材立项建设的教材,教材出版时必须在适当位置标注“中国矿业大学卓越采矿工程师教材”字样。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卓越采矿工程师教材建设办法(试行)

2.中国矿业大学卓越计划教材建设申请书

3.中国矿业大学卓越计划教材申请立项汇总表

教 务 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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