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推荐及接收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监察处、教务部、研究生院、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分配各学院推荐和接收名额、组织各学院实施、审核及确定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二)学院成立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方案、推荐指标的使用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审查推免生资格以及初步确定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三)教务部与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其中,教务部负责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遴选、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工作。
二、推荐工作
(一)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开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排序原则、特殊优秀生推荐等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2号)执行。
3.在推荐标准的掌握上,既要考察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又要考察学生的一贯表现、学习能力、创新精神、业务素质和其它特长。
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留校担任兼职辅导员名额为6名(以下简称“辅导员专项计划”),具体推荐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关于中国矿业大学选拔优秀推免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办法》(矿大组织【2013】14号)执行,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选拔推荐。
5.各学院需依据《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中矿大教字【2014】2号),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办法(包括分专业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等),并于推荐工作开始前报教务部备案,同时前面向学生公布。
6.推荐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所有名单都必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同时将各类推荐名单报教务部(分为普通类型、本硕连读型、辅导员专项计划型、研究生支教团、特殊优秀生;特殊优秀生另外需附相关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各一套),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教务部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推荐人员名单。名单未经公示,一律无效。凡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推免名额分配
遵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免试推荐工作的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我校推免生总名额,以各学院毕业生人数为基本依据,结合学科情况确定各学院分配指标。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推荐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于9月15日上午11点前交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分别进行资格审查,于9月18日前确定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推免资格名单,同时确定推免类型(普通类型、本硕连读型、辅导员专项计划型、研究生支教团、特殊优秀生),推免资格名单根据排序原则分推荐和候补两类。在此基础上,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经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教务部,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3.获得研究生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接收单位要求参加报名复试工作。申请校外免试研究生落选,或放弃免试研究生的,其免试资格自然取消,学院不得更换推荐名单。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对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中涉及学生自身权益需要申诉时,学生可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办理申诉。
6.请各学院于2014年9月18日前,在公示各类推荐名单的同时将《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教务部,电子文档发到cumtjwgl@126.com(文件名:学院—推免),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教务部正式向学生进行公示,最终确定各类推荐人员名单,并组织填报有关表格。
三、接收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招生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应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学院应严格审查所有申请者是否符合学校公布的接收基本条件,全面衡量申请者的德、智、体表现,严格标准,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二)接收程序及办法
1.推免生网上报名
(1)9月25日开始,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9月28日开始可进入系统填报志愿。
(2)获得推免资格且有意报考我校的本校考生,须于9月20-25日通过学校“2015年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219.219.35.78/open/RecruitTkss/signinTm.aspx)进行预报名,并按报考学院复试安排参加复试。
凡有意申请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的学生,复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②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④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外校学生须提供);
⑤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以上申请材料复试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收到后恕不退还。
2.复试组织及要求
(1)各学院对报考我校考生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根据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对外校考生可分批组织复试。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应在10月20日前结束。
(2)第一批复试时间定于9月28日,参加复试考生为获得推免资格且意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推免生和已在我校推荐免试招生系统内填报过报名信息的外校学生。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包括:复试具体安排、复试形式、复试办法、复试内容、录取办法等),细则应于9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4)复试可采用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按专业组建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推荐的教师组成。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
(6)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
(7)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8)当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时,学院在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结合各专业接收推免计划剩余情况和考生意愿进行调剂。
3.录取工作
(1)学院各专业录取推免生名额一般不超过本院2015年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限额。
(2)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三)直博生、本硕博连读生及专项计划生的选拔
1.直博生
从报考我校的优秀推免生中择优选拔直博生,直博生的具体选拔办法参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的“中国矿业大学关于选拔本科直博生的试行办法”。直博生选拔专业:国家重点学科(含培养学科),选拔人数:每个专业不超过2名。直博生占用学院本年度硕士生推荐免试指标,录取指标占用2015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直博生申报须有两名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教授推荐,并填写《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直博生审批表》。
直博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本硕博连读生
从报考本校的优秀推免生中择优选拔本硕博连读生。选拔专业: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选拔人数:每个专业不超过1名。本硕博连读生占用学院本年度硕士生推荐免试指标,录取指标占用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指标。
3.辅导员专项计划生
被遴选为“辅导员专项计划”的学生,按接收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辅导员专项计划”录取指标由学校单列。
4.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生
被遴选为“支教生”的学生,按接收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支教生”录取指标占用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指标。被录取的“支教生”需于2015年4月10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等相关手续。
5.特殊优秀生
被遴选为“特殊优秀生”的学生,按接收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特殊优秀生”录取指标占用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指标。
(四)有关奖助政策
1.对外校生源,凡来自于“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来自于“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优秀的可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2.对本校生源,所有报考我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信息公开
1.学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cum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究生院协同纪委监察处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
(六)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我校推免生参加我校医院的体检(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底),外校免试生可以参加我校医院的体检,也可以参加所在学校组织或指定医院的体检,并于10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相关招生学院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16-83885990,邮箱:cumtyjsy@cumt.edu.cn。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516-83590270,邮箱:jianchachu @cumt.edu.cn。
附件:
1.各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分配表
2.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3.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及数据库
4.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