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质量工程”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实践创新人才培养,学校组织开展了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决定分别对80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50项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190项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和64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项目进行立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已分批下发完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组根据本项目研究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利用课余时间,特别是寒暑假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各项目指导教师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扎实推进项目的开展。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工作。
2.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经教学院长(科研平台负责人)、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销,科研平台承担的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教务部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3.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进度,及时报销发生的各种费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附件:
1.2014年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计划学校立项资助经费资助划拨额度及账户清单
2. 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资助经费划拨额度及账户清单
教务部
201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