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校外实习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毕业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安全风险管理,学校于近期完成了“2014届本科校外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意外伤亡保险”的询价工作,确定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为我校2014届本科校外毕业实习教师和学生意外伤亡保险的承保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对象
1、学生意外伤亡保险
我校参加校外毕业实习且为身体健康并能坚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在籍2014届本科毕业学生。
2、教师意外伤亡保险
我校在籍的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二、保险期限
实习开始当天后30天内。
三、保险金额和价格
1、学生意外伤亡保险
每人10元/月,保险金额为200000元,其中包括意外身故、疾病身故、疾病残疾和意外残疾四项险种。
2、教师意外伤亡保险
每人10元/月,保险金额为200000元,保险范围与责任同学生意外伤亡保险,并提供保额10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四、保险办理手续
1、由毕业实习小组指导教师根据自愿原则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本实习小组学生保险,指导教师为保险手续办理责任人。
2、指导教师应在实习外出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并将参保学生信息(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实习时间)汇总造册,交保险公司审核。
3、保险公司在收到实习小组参保要求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核对结束,与实习指导教师签订保险协议(详见附件),并将保单送交投保人。
4、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如发生人员增减,或身份证号码更改,指导教师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另行办理批改手续。
五、支付方式
先承保后付费服务,即实习指导教师与保险公司确定参保人员,签订保险协议后,保险公司提供报销发票,待实习结束,由指导教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结账。
六、天安保险公司联系人
需要办理保险的实习小组,可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保险手续。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联系人:杨宇(经理),联系电话:66662098 15805205180;张美丽(经理),66666998,13905213457。
七、其他事项
保险内容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13-2014学年度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保险协议(拟)》(附件1)。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2013-2014学年度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保险协议(拟)
教务部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