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2013年暑期校外实习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和报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教学资料归档
1、各学院于9月13日(周五)前完成对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教学日历、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报告、实习单位评价表和学生实习报告等教学资料(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归档工作,并做好学生成绩的评定和录入工作。教务部届时将组织实践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进行实习教学工作专项检查。
2、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本次暑期实习工作,并撰写总结报告,于9月13日(周五)前将本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shixi@cumt.edu.cn。
二、实习督导工作资料上报
各学院暑期实习督导教师于9月11日(周三)前填写好实习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2013年暑期督导情况登记表》(附件)和报账单,并撰写好所督导实习小组的工作总结报告,并将《2013年暑期督导情况登记表》和督导实习小组的工作总结报告的电子版以压缩文档形式(文件名:学院-暑期督导总结)发送至shixi@cumt.edu.cn, 《2013年暑期督导情况登记表》和报销单(勿附发票,与督导情况登记表顺序一致)纸质版送至实践教学办公室(行政楼C201)。
三、实习报账工作安排
1、实习督导报账
教务部对所上报的实习督导工作资料审核完毕后,经分管领导对报销单签字后下发给各学院,督导教师凭报销单和发票即可办理报账手续。
2、实习教学报账
(1)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以实习小组为单位)于9月13日(周五)前在实习管理系统中完成“经费报销登记”栏目信息的填写和提交工作。同时,教学院长和系主任完成各实习小组经费报销信息的审核工作。
(2)各学院于9月18日(周三)前将指导教师(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填写好的报销单(勿附发票)、《指导教师讲课酬金表》和《经费核定汇总表》(报销单次序与汇总表一致)送至实践教学办公室。报销单和《指导教师讲课酬金表》必须与学院审核通过的《实习经费核定表》内容一致。
(3)教务部对通过学院审核的实习报销相关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由教务部统一打印《实习经费核定表》(加盖教务部公章),经分管领导对报销单和《指导教师讲课酬金表》签字后下发学院,指导教师凭教务部审核通过的《实习经费核定表》、《指导教师讲课酬金表》、报销单和发票单据到财务资产部完成报账手续。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次实习相关工作。
联系人:夏发明 办公室:行政楼C201 电话:83590154
附件:2013年暑期督导情况登记表
教务部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