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分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已将2013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教育部资助经费(详情见附件)划拨至各学院专有账户。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学校财会管理有关规定,各项目研究经费由教学院长、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销。请各学院做好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保证项目研究顺利进行。
附件:2013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结题经费划拨额度及账户清单
教务部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