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生实习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校外实习过程监控管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教务部将开展暑期校外实习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方式
电话随机约谈实习学生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
二、督导人员
1、实践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负责电话随机约谈学生。
2、各学院教学办公室老师负责实习现场实地检查。
三、督导工作要求
(一)电话随机约谈学生
由教务部组织实践教学督导专家开展督导工作。
(二)实习现场实地检查
1、各学院交叉进行实习督导,学院教学办公室人员担任实习督导员,教学科长为督导负责人。(督导分组见附件)
2、各学院开展实习现场督导工作原则上不少于2个实习组。
3、督导员登陆教务部实习教学管理系统,选取要督导的实习小组,查阅该小组指导教师提交的实习信息并在实习期间内,赴实习所在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指导教师、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和实习内容等是否与所提交的实习信息一致并如实记录。
4、各位督导员于开学后一周内,及时将督导情况录入实习管理系统并提交。
附件:实习现场督导分组表
教务部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