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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4-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3〕4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决定在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的基础上,于今年起启动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数量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7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5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4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3.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3年5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至教务部专业建设管理办公室A102,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myzhang@cumt.edu.cn。申报工作联系人:张茂银,联系电话:83590147。

附件: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3.“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4.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教 务 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巡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