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科生实习教学是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教务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2年第8次校务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目前实际,现已制定了《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了《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经费使用范围
实习经费仅包括本科生校外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和金工实习。实习经费仅限于《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统计核定表》(附件1)中规定的各类实习使用。
二、实习经费使用原则
学院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办理流程》(附件2)执行。实习经费借款采用学院审签,报销采用学院和教务部“双审双签”。学院对实习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负责;教务部对实习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负责。
三、实习教学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
2、各学院负责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需做好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3、教务部将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教学日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实习教学环节和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校外实习统计核定表
附件2 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办理流程
附件3 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借款流程表
3-1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预算表
3-2中国矿业大学实习教学日历
3-3实习学生信息表
附件4 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报销流程表
4-1中国矿业大学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报告
4-2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核定表
4-3实习单位评价表
4-4实习现场指导教师讲课酬金表
4-5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核定汇总表
附件5《中国矿业大学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6《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实习工作规范(修订)》
教务部
2013年3月1日
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人:夏发明 电话:83590154 地址:行政楼C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