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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3-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期限为2013年4月-2015年4月。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具有较好创新基础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

申请人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1-3人,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为1-2人。

2、项目主持人

(1)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面向2011级、2012级全校本科生和2010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2)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2010级、2011级、2012级全校本科生和2009级建筑学专业学生。

(3)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011级、2012级全校本科生、2010级建筑学专业本科学生和2012级硕士研究生。

(4)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往立项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项目指导教师

(1)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2)每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尚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此次指导教师。

三、项目经费

2013年度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为80项,经费总额为160万,其中,

1、创业实践项目1项,资助经费10万元;

2、创业训练项目9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3、创新训练项目70项,每项资助经费约2万元;

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资助经费额度可适当调整。

四、项目分配名额

1、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各学院申报,名额不限,由校团委和学工处负责遴选。

2、创新训练项目全校资助立项共70项,其中,依托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23项,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3项,其它44项。各学院限额申报,由教务部负责遴选。各学院的项目分配名额(含大学生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如下:

序号

学院

名额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矿业

5

11

文法

4

2

力建

9

12

外文

2

3

机电

6

13

体育

1

4

信电

9

14

材料

3

5

资源

6

15

艺术

3

6

化工

6

16

安全

3

7

环测

5

17

电力

2

8

计算机

5

18

孙越崎

6

9

管理

7

19

应用

2

10

理学院

3

共计

87

五、项目立项程序

1、申请人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下达立项通知。

4、学校将立项的项目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六、项目工作要求

1、学院团委负责汇总本学院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将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送交校团委303室,电子版发送至kjsjcumt@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申报。

2、学院教学办负责汇总本学院和本院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10日之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送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名:学院—创新训练—项目数)发送至cumtsjk@126.com

3、各学院必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立项的项目做好过程管理工作。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2013年度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

2、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

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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