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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3-02-22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从学院申报的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中,遴选出44个实习基地作为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为我校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我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目标是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二、建设项目

本次实践基地建设分校企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校企共建文科实践教育基地。

三、建设内容

实践基地由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和我校分管校长共同担任中心主要负责人。实践基地要健全组织管理体系,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并保护企事业单位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制作并向学院发放《中国矿业大学校企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学院负责与共建单位签订协议书,每个实践基地协议书一式四份,学校与共建单位各保存两份。

2、学院将与共建单位签订好的协议书报送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呈送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教务部存档各共建实践基地协议书两份,学院转交共建单位协议书两份。

3、学院应与共建企事业单位积极联系,充分沟通,认真落实实践基地合作共建工作。学院可通过现场接洽或邮件快递等方式,与共建单位签订协议书。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签订好的《中国矿业大学校企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于12月28日(周五)前报送至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

附件

1、校企共建实践教育基地名单(拟建)

2、校企共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协议书

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2012-12-14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2年教学绩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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