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国矿业大学改革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教育的相关要求,推动我校素质教育和实践创新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校本年度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成员构成
1、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分为自拟题目和指导题目两类,研究周期为1年。其中指导题目类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指定内容,学生根据项目内容自主申报,低碳能源研究院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学生名单。
2、成员构成:
项目组成员由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构成。申请人为我校10、11和12级,建筑学专业含09级的普通本科生个人(团队的组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的在籍本科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且目前未担任各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主持人。
2、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责任心强、能够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校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专家加入指导教师团队。
3、申报立项的项目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过程参与和自主性原则;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
4、原则上每位学生只能申请参加1个研究项目,每个研究项目接纳学生人数为3-5人,每位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个项目。
5、凡有到期尚未结题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不予立项。
6、项目不得与以往立项的各级项目重复。
三、自拟题目类项目选题范围
本次申报的项目不限学科专业,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兴趣在下列范围内自行选题:
1、指导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校实践创新基地、开放实验室、实习或实践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各类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学生自行设计的科研项目;
7、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四、项目申请办法及程序
1、自拟题目类项目
(1)、项目团队由学生按照兴趣爱好自由组合,指导教师由学生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在相关学科领域内自行聘请(其中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子项目的指导教师只能由项目承担教师本人担任)。
(2)、各学院按照本通知精神,积极发动教师为学生提供研究项目、承担指导任务,认真组织学生选择研究课题、组建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请表。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在分配名额内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具体流程和操作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3)、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的自拟题目类项目进行审核并公示。
2、指导题目类项目:
(1)、低碳能源研究院提供项目选题、研究内容和专业要求(见附件2),并安排指导教师,学生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组队申报。
(2)、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并对申请同一题目的多个团队进行排序推荐。
(3)、低碳能源研究院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申报学生名单,并由教务部汇总公示。
项目经立项后,项目组可直接启动进行研究。
五、经费资助和名额分配
1、自拟题目类项目由教务部资助,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元,指导题目类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资助,每项2000元。
2、各学院自拟题目类项目名额将根据学生人数和2012年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综合确定,学生人数和国家级项目立项数的权重为7:3,全校计划立项300项(见附件1)。指导题目类项目数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自行确定(见附件2),共15项。
六、立项项目的管理和验收
各学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要集中组织立项的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中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部选派人员参与。指导题目类项目由低碳能源研究院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七、时间要求
各学院于11月12日前,将推荐项目材料报教务部实践教学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cumtsjk@126.com,材料包括: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书。
附件:
1、2012年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2、低碳能源研究院2012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简介
3、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书
4、校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5、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教务部
201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