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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拔2012年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9-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我校选拔2012年本-硕-博和本-博连读优秀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本-硕-博连读和本-博连读(直博生)优秀学生的选拔工作。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的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选拔工作。

二、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录取名额及候选人面试指标分配表

学院

一级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录取名额

本学院学生候选人面试指标数

单独面向选择本学院专业学习的孙越崎学院学生候选人面试指标数

面试指标总数

资源

0709

地质学

3

6

6

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业

0819

矿业工程

4

8

4

12

力建

0801

力学

5

10

10

0814

土木工程

化工

0819

矿业工程

4

8

1

9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机电

0802

机械工程

3

6

3

9

信电

0802

电气工程

5

10

5

15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管理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4

8

1

9

文法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2

4

4

1204

公共管理

电力

0801

力学

1

2

2

环测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

3

6

6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204

公共管理

安全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2

4

2

6

计算机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4

4

理学院

0701

数学

1

2

2

合计

39

78

16

94

三、选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开展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的选拔工作。

2.选拔对象为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09级在籍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单招及独立学院学生)。

3.关于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参加面试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排序原则及选拔办法等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执行。

4.各学院要根据录取名额、参加面试候选人指标数、一级学科数、各本科专业情况、不同学科的发展需要以及《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具体的选拔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本学院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候选人面试指标分配、选拔实施、参加面试候选人名单确定以及最终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名单确定等工作。

5.选拔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学院网站和学生易于监督的场合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名单经教务部审核后,在校教务部网站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参加面试候选人名单。名单未经公示,一律无效。凡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推荐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6.最终参加面试候选人名单被确定之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并最终确定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名单。

7.被最终确定为本-硕-博连读的优秀学生在大学四年级(最后一学年)仍按本科生进行管理,但必须完成由研究生院指定的研究生相关课程学习(公共基础课单独编班),大学四年级学年末由研究生院负责考核,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其考核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对于考核合格的学生,直接确定其为优秀本科毕业生,发给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正式取得研究生入学学籍,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

四、选拔工作注意事项及时间要求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资格申请表,并报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选拔条件分别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面试候选人初选名单。请各学院于2012年9月25日前,在公示参加面试候选人名单的同时将《2012年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基本情况表》报教务部,电子文档发到qiwang@cumt.edu.cn,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教务部正式向学生进行第二次公示,确定最终的参加面试候选人名单。

3.对于在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工作中涉及学生自身权益需要申诉时,学生可按《中国矿业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办理申诉。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资格申请表

3.2012年中国矿业大学选拔本-硕-博连读优秀学生基本情况表

教务部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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