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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4-17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今年教育部资助我校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150项,为做好本年度项目的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其中,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实验条件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10级、11级学生(建筑学专业09、10级学生)可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此外,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还面向09级学生及研究生申报;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申请人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1-3人,最多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为1-2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学生原则上只能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年级申报。

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名教师原则上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3、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项目研究周期应在2012年5月-2014年5月之内),项目负责人在毕业之前应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4、本次立项150项,学校按照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每项10万元、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每项2万元进行资助,学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鼓励学院或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项目配套经费。各学院要为项目研究提供研究场地等必备条件。

5、已列于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或已获得学校同类创新项目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名额分配

创业训练项目全校资助立项18项,创业实践项目全校资助立项2项,面向各学院申报,名额不限,由校团委和学生处根据指标数进行遴选。创新训练项目全校资助立项130项,各学院进行限额申报,由教务处负责遴选,各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名额

序号

学院

名额

1

矿业

9

11

文法

7

2

力建

13

12

外文

5

3

机电

11

13

体育

3

4

信电

14

14

材料

4

5

资源

11

15

艺术

5

6

化工

11

16

安全

5

7

环测

9

17

电力

4

8

计算机

10

18

孙越崎

10

9

管理

14

19

应用

5

10

理学院

6

共计

156

四、立项程序

1、学生结合个人兴趣爱好和专业特点进行自主选题,根据《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附件1)的有关要求,填报《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15日之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学院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文档同时发至cumtsjk@126.com。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有关材料上交要求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的原则,对所有申报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或公开答辩的方式,审查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及研究计划、经费额度和申请者的研究能力等,提出评审立项意见和改进意见。

3、学校汇总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然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

4、学校将推荐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五、有关说明:

1、请各学院广泛动员,组织学生和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项目审批立项后,请各学院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严格做好各项目的过程管理工作。

3、请各学院在2012年5月25日前集中对2010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并组织项目参与学生现场进行总结和答辩,答辩会前,各学院应通知教务处选派人员参与。各学院结题验收后,及时将中期检查表、结题验收表、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电子文档同时发至cumtsjk@126.com。学校将根据结题验收情况划拨各项目的结题经费。

附件:

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见附件一)

2.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

3.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附件二)

4.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

5.中国矿业大学“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一)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