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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2-05-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高校实践教育中心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促进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等共同打造合作培养教育平台,创立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高〔2012〕1号)文件精神,结合国家和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2012年专项开展省“实践教育中心”遴选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参与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就2012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二)电子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光盘形式)。

(三)网站材料

申报省级实践教育中心需建设专门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便于省教育厅进行过程监控和校际间相互交流学习。

立项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及实践教学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项目论证报告、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实验(实训)项目和实验(实训)课程信息等内容。

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要求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图文并茂,便于网上评议专家了解实践教学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四)材料报送

计划申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实践教育中心)的各实验中心请于2012年6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部实验室管理科(办公楼C210)。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3813291768。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立项申报表》(附于文件)

2.《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于文件)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3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原修购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